2008年5月5日星期一

一纸证明又如何?

外交部长莱士雅丁建议当局规定,单独出国的大马女性在出国前,必须先获得家人就她的行程所提供的证明,以杜绝大马女性被国际犯罪集团利用来贩毒的事件。

莱士雅丁表示,有了有关证明,家长就能知道,他们的女儿前往什么国家,进而能及早提醒她们保持警惕,不要被不法集团利用。

有关建议见诸报端后,国內非政府组织及妇女组织纷抨击建议是对女性不公平及存有偏见的做法。

外长的建议是不切实际的,女性到达法定年龄后,是有行动上的自主权,家长是无法约束的。当然作儿女的有责任告知父母本身行踪,但是若规定女性须提出国证明则显得不合理,且有侵犯人权之嫌。

有了一纸证明又能够证明什么?难道贩毒集团就不会找上这些女郎?此举並不能一劳永逸解决大马女郎在外国犯罪的问题。

不少涉及带毒的女郎在被捕后,都会说本身不知道所携带的是毒品,或是被贩毒集团所利用。事实上,有的女郎是知道所携带的是毒品,只是甘於被男友利用;而一些则是財迷心窍、贪图不法集团承诺提供的酬劳,鋌而走险,出事后却以不知道为藉口。

这证明了国民不管男女的心態和价值观有偏差,没有危机意识,才会甘於被人利用。同时这也反映了我国的国民教育出问题,而且多年来的反毒运动並没有奏效。

或许莱士雅丁的用意,是希望父母可以教育方式教导子女明辨是非,以及提高危机意识,但是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在於个人,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懂得分辨善恶和是非轻重。

国民务必清楚,贩毒是严重罪行,多个国家的贩毒刑罚和我国一样,即使不判死刑也会判终身监禁,所以无论如何国人都不应该抱著侥倖的心理。

政府在这项课题上所应扮演的角色是更积极宣导反毒,加强出境处的安检,以及国內肃贪方面的执法,並进行国际合作,特別是执法方面的跨国合作,將犯罪集团绳之以法,杜绝贩毒活动,而非提出一些似是而非、不切实际的建议,给人民感觉缺乏务实执行能力的不好印象。

作者:张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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