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和政界人士都指出宪法並没有列出“人民主权”或“马来主权”这两个名词,人民联盟这边的人则说“马来主权”只不过是巫统的政治口號,总结法律专家和政界人士的意见,就是无须过於在意这两个名词的存废。
惟这个“无须过於在意”的结论,明显地忽略两点,第一就是国中中五歷史教科书已宣扬马来主权,行动党和马华的国州议员在2004年11月曾公开吁请教育部纠正这点,但教育部没有接纳这意见,可见马来主权或马来支配权这观念並非只是巫统政治口號那么简单,既然歷史教科书也这么讲,这观念的影响力不容忽视,非马来人不可掉以轻心。
另外一点就是,在我国特有的“政治正確”诉求下已出现一些宪法所无的政治决策,即如宪法没有把人民划分为土著与非土著之別,但这划分已施行了三十多年,且土著与非土著確有不同的对待。比如说,年薪超过10万令吉、20万令吉的土著购买房產时有7% (以前是3至5%)折扣,年薪三、四万的非土著没有折扣。
又比如,不但宪法所无,连教育法令也找不到的全津贴学校与半津贴学校这两个名词,但学校確实给划分为全津贴和半津贴,这一宪法所无的划分令华社吃尽不少苦头。
是以,可別以为宪法没有马来主权这名词而就掉以轻心,至少歷史课本有,可见其影响力比土著与非土著、全津与半津学校更大、更深远,因为在政治上被认为正確的观念往往会超越宪法,因而被確立为政策,所以马来主权或马来支配权被定为政策,即如新经济政策或把人民划分为土著与非土著的政策一般並非不可能的事,只要有这样的观念,有这样的口號,就会有成为事实的可能,这是大马传统政治生態。
实际上,马来主权也並非单单是巫统的政治口號,日前在世界贸易中心举行的“马来人团结大会”,与会者就公开宣扬“大马是马来人的,我们是这里的土著,我们不要分享政权。”
换言之,马来主权、马来支配权这观念已潜伏在不少人心中,歷史课本公开提出来后,潜藏在心中的意识也表现出来了,这些人当然无视宪法中有无这名词,也不在乎宪法有没有这样的区分,此所以冒现了马来主权这口號。
鉴於以往的经验,当某种观念被认为在政治上有需要时,就会付诸实行,非马来人无从反对,土著与非土著之分、全津学校与半津学校之分就是很好的例子,且也积非成是了。
因此,假如马来主权或马来支配权这口號越喊越大声,越来越多人附和时,谁能保证不会成为事实?尤其听到“马来人团结大会”中那种极端、激烈的言论,加上歷史课本在学校公然鼓吹,所以对马来主权这观念,我们不可因为宪法中没有这名词而任由它滋长蔓延开去,一定要尽早让马来社会了解这种狭隘的思想正是足以把大马毁掉的观念。
作者: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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