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8日星期四

大道路费会调低吗?

“大道过路费有望调低。”?这句话出自新任工程部长的口,著实是让人“耳目一新”,彷如天籟。怎么换了一个部长,就会有这番旧部长在过去数十年,始终说不出口的句子出现呢?这倒真是件新鲜事。以往每次提到大道过路费调涨这问题,总是惯性回应:“如果不调高过路费,政府每年將要赔给大道公司若干亿令吉。”这样的回应和说词已让人听出耳茧,至於为什么政府要赔偿大道公司,到底这是一份怎么样的合约,只见记者不愿其烦地重复发问,却总是不得要领,没有一个明確答案。

老百姓就这样一年復一年,对收费大道每隔三数年涨一回,早已逆来顺受成了习惯。偶尔会发生住在大道附近无路可避的居民走上街头示威的事件,但终究没有什么作用。大道收费照涨不误,大有此路是我开,要起价就起价,走不走隨你的架势。驾车一族抗议了一阵子,在汽油价格压力下,无奈又乖乖回头付费过路。

但这一回新任工程部长莫哈末再因竟主动表示,会在3个月內检討收费大道的特许经营合约,並说如果某大道的交通流量所带来的收益,已超过预期利润水平,將不再调高过路费。更让人好奇的是,部长也说会研究其他包括“合约条款、大道收费、特许经营权的期限、大道公司承担的贷款”等事项。部长直言22家大道特许经营公司的过路费总收入是276亿,而总盈余则达35亿令吉。

虽然当初政府兴建大道工程时,採取特许经营的方式,有其背景和原因,但时至今日已十多二十年了,是否仍然要依循原有合约及方式来处理相关事项,绝对是值得政府领袖商榷的。何况,摆在眼前有不少方法可以解决大道数年一涨,但政府的回应总是让人失望,彷彿整个事件“就是这样的啦”,惧於改变也毫无改变的可能。

我们都知道做生意有赚有亏是很正常的事,22条大道中就有7条面对亏损。但同样的拉长补短亦是生意经营的基本之道,至於如何转亏为盈就看公司领导的智慧和能力,万不能老持著“特许经营权”当尚方宝剑使用。毕竟大道公司经营的是涉公眾利益的事业,虽说有些地方有交替道路可行,但住在大道附近的居民都心知肚明,使用交替道路的汽油消耗,往往和过路费相去不远,在计算时间效益后,收费大道就变了必经之途。

其实,人民对大道涨价之所以不满,原因不外乎两个。第一个就是有些大道明明已有盈利,却仍然依照合约到期就起,不起价就要政府赔钱;政府的钱就是纳税人的钱,回到来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其次,就是大道合约十数年来始终是个谜团,人们不禁好奇,为什么当初会擬下这样一份让大道公司稳赚不赔的合约,对其內容自然想看个究竟。在久问不得解释后,不满情绪自便油然而生。

如今工程部长所言,实际上是在回应人民早在很多年前就已提出的问题而已。当然,部长只说“会检討研究”,並非斩钉截铁打包票说大道收费会减价。故此大家且莫高兴太早,以免结果出来空欢喜一切。事情有开始总是好的,这位新任工程部长能在这“大道收费数年一涨”的老问题上,弄出多少实质惠民的答案,就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何凡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