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6日星期四

自由需要申请吗?

民主和自由,对很多东方国家来说都是舶来品,这些国家总有太多没有开化的部落酋长,心血来潮时想要向国人显示自己的官威,最后偷鸡不著蚀把米,弄巧成拙,反而为国际社会製造了一个笑话。

要知道真正民主的国家,从专制到民主的过程,都是经验和智慧的累积。而在西方民主国家逐渐成形的过程中,有两个场所,就对民主的內涵,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

第一个是广场。有没有注意到,欧洲国家的许多城市的中心,一定会有3个標准的建筑,就是教堂、广场和市政厅。教堂是供人民崇拜之用,市政厅则是办公场所,广场呢?本来是供信徒用来仰望教堂的,后来渐渐成了人民活动的公共领域,像宗教集会、菜市场、散步拍拖都全在这里。

如果人民不满统治者的政策,广场就自然成了人民示威的场所。民主萌芽时期,它是人民揭竿起义的第一个地点,群情汹涌的人民聚集在这里展示力量,像法国的协和广场,就是人民处死专制君主路易十六世的地方。广场后来成了对抗专政的第一战线,也成人民集会的首选地点。

第二个地方,就是国会殿堂。人民从皇帝那夺得了权利后,就必须要提出意见,然后制定法律。为了提高效率,人民只能选出两三百个的代表,到人民最高的殿堂去辩论、立法。

为了让人民代议士能够畅所欲言,国会还为他们特设了“言论免责权”,就像大马宪法第63条所提到的:“任何人在国会议事过程中所发表的言论,不得在任何法庭上被提控。”这是基於他们的言论可能都涉及了公眾利益,所以必须要获得保障,因此,最基本的言论自由就在国会诞生了。后来在公眾利益优先的前提下,更延伸了一些概念比较复杂的新闻自由、资讯自由。

就这样,广场孕育了集会自由,国会摧生了言论自由。国会之所以神圣,和在国会前的殿堂也息息相关。由於一般老百姓不能进入国会议事厅內,在早期,关心国事的民眾总是聚集在国会的殿堂外,一看到自己选区的议员准备进入国会,就跑上去劝说或建议代议士制定他们想要的法案。后来这个殿堂(lobby),也成了英文中“政治游说”的一个动词。所以议事厅內,是代议士们言论交锋的地方,议事厅外,是代议士和人民坦诚交流的地方。

而前天,大马的议事厅外被封闭了起来,媒体和公眾都不能靠近。这还算是“民主议会殿堂”吗?

正牌的民主自由,是源自法国思想家卢梭“天赋人权”的那一套。公民只要一出生,就是自由的,你的言论、宗教、行动的自由,就和吃饭、睡觉一样理所当然,不受禁止,而且要受保障,只要不冒犯其他人的自由、信誉和安全,你的自由是不会被剥夺的。

但在东方一些自称民主的国家,定义就大不相同了,所谓的自由,是源自“我是父,你是儿”的思维,只要我还没答应,你就没有自由。所以儿子凡事都要申请才行,集会要申请、出版刊物要申请、信仰就更不用说了。儘管有时你还没做错,不过一旦你被视为冒犯了当权者,就会被关在牢房里,连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自由都没有。

作者:植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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