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8日星期五

委任法官须制度化

首相阿都拉宣佈成立司法委任委员会,以鑑定和向首相推荐擢升的法官人选。而首相向国家元首推荐法官人选的权力將保持不变,有关委员会委员会將根据明確的条文,有制度和根据能力来评估受推荐的法官。

司法委任委员会是“林甘短片”公诸於世后,人民与司法界人士的普遍基本诉求。林甘短片是我国司法的羞辱,尤其是在委任法官的制度上,更暴露了其中的严重缺陷。连法官的判词都可以由律师代笔,而律师也可以安排法官获勛衔、影响政治领袖戳升法官。这些事件,都一而再地显明了我国的司法制度,已经到了非改变不可的状况中。

上届大选,司法问题与戳升法官制度一直是城市人民非常关注的课题,然而当时阿都拉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也根本不多予以理会在野党所挖出的这项课题。甚至在竞选中,也完全没有回应人民的疑问。这个怠慢,也许是导致国阵在城市地区面临惨败的一大因素,就连短片拍摄者罗国本也凭著那一个短片而中选,就可看到人民的不满。

成立司法委员会,是一个解决委任法官制度的方案,得以確保它不被滥用,也能够减少涉及厉害关系的弊病。然而,更重要的是,首相在一般的情况下,都得遵循司法委任委员会的决定,否则委员会的决定,也不过是一个“参考”,若能隨意被推翻,那就失去了它的意义。委员会的决定若是终极的决定,由首相提呈给元首,那就必然是司法改革的一个好兆头。

作者: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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