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

医药分家须从长计议

针对维维君於4月27日在《言路版》发表的〈医药分家势在必行〉一文,笔者有话要说。

笔者与维维所见略有不同。笔者认为医药分家虽有其利,却不適合於现阶段在马来西亚实行;医药分家可行,却不急於一时。笔者认为不该拿我国和其他实行医药分家制度的国家相提並论,原因在於我国人民的医疗常识与健康观念,仍远远落后於其他先进国,如英国与澳洲。这虽然叫人难以接受,却是不爭的事实。

在我国,尚有许多人民无法分辨医生与药剂师的责任,更有许多人连药剂师是什么也不清楚,试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医药该如何分家?当医生將药方开给病人,並指示病人到药店去买药时,病人根本不明白诊所与药店的不同,该如何是好?不仅如此,我国大多数人民的健康观念仍非常低,他们並不了解健康对个人日常生活的重要性与影响力。一些行动不便或担心麻烦的病人,在知道要到其他地方去领取药物时,都会稍嫌麻烦而寧愿不去买药。这不但无法为病人健康带来好处,反之將有可能使病情加剧。

另一方面,笔者认为维维对医生专业的一番见解,並不完全正確。没错,医生的专业主要是了解病人所面对的健康问题,並做出正確诊断。然而,医生的工作並非就此画上休止符。医生的责任其实包括了为病人病情做出正確诊断后,针对病人身体状况,配於他们最適合的药物。医生在配药时,也需针对病人身体各器官的负荷程度,以及病情的严重性,判断药物的剂量以及所需持续服用的时间。

此外,医生在为病人看诊时,有责任与病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係,这有助於取得病人对医生的信任。医生需要与病人討论不同的医疗方式,而病人也享有选择医疗方式的自主权。同时,医生也需为病人讲解不同药物的特质、疗效、以及所可能產生的副作用,並指导病人服用药物的方式。医生也有责任了解病人身体对药物所產生的生理反应,並衡量其中利与弊。

无可否认,医生对药物的认识或许较逊於专研药物的药剂师,然而药剂学也是医生们的必修科目。在修读医科时的前两年理论课程里,他们学习各种药物的化学特性,而並非如维维所说的医生不了解药物化学特性。在接下去的3年临床课程中,他们也学习了配药的正確方式。医生其实也瞭解不同药物的行动机及副作用。

笔者不否认有许多医生在尚未真正向病人瞭解他们身体状况的情况下,没按照方针配药,但不能一支竹竿打翻全船人,完全抹杀医生诊病与配药的专业。因为,最主要问题並非谁比谁更瞭解药物,而是態度问题。

要是我国真的实行医药分家制度,相关部门是否能確保每一位药剂师都能按照方针及指南配药?是否又能保证许多医生“不专业”的配药方式,就不会发生在药剂师身上?笔者对此感到怀疑。我们能將医生与药剂师的职责说得天花乱坠,然而这一切也只是理论上及理想化的,现实生活中医生与药剂师所该尽的责任均受到態度问题的影响。

笔者认为,在我国医药分家是可行的,然而並非在现阶段。有关部门必须在认真研討其中的问题,並对癥下药后方能实行,而並非草率行事。各单位包括卫生部、医生、药剂师,以及医疗体系的各成员都应互相合作,为人民进行再教育,使他们明白个人健康是国家进步的產业,並让他们更了解医药分家的好处。

作者:吴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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