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7日星期日

发不发永久地契?

当霹雳州政府宣颁发永久地契给新村和重组村村民时,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说将向州议会建议仿效。

惟高级行政议员郭素沁较时说雪州仍属发展州,无法仿效霹州做法,不可能发永久地契给新村与重组村。

惟又在较时,郭素沁澄清她没有斩钉截铁说不发永久地契,她只说有许多技术问题待解决,而能否解决也尚未可知。

无论如何,雪州最大新村,即沙登新村村民希望雪州民联政府“回心转意”,尽力解决问题,发永久地契给新村居民。

关新村地契,报章的报导也有“技术错误”,实际情形是∶雪州新村地契是60年,并没有60年与99年供村民选择这回事,惟有吉隆坡管辖围内的新村,如增江新村,得到99年地契。

居民不能接受的理由

其实,有不少雪州新村居民是付得起99年地契费用,但他们也无可选择,只好接受60年地契,此所以当他们听到霹州发永久地契时,都希望属同一阵营的雪州政府仿效,即使退而求其次,发99年地契给雪州村民,也远胜目前的60年地契。如果州政府体恤环境较差的村民,让他们分期付还偏高地税,那是德政一桩,村民必永心,以新村和重组村就是民联的铁票仓。

相反的,如果以“雪州仍属发展州,发了永久地契就不可能发展”这理由来拒绝发永久地契,那是新村居民不能接受的理由,因为人民实在不明白为什发了永久地契就不能发展,这到底是什“理由”?

郭素沁和雪州州政府尤需解的是,永久地契(或99年)是广受欢迎的政策,假如雪州政府不落实,那国阵在下一届大选时必定许下这承诺,若重掌雪州政权就发永久地契给新村和重组村居民,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铁律下,新村与重组村的票当然全都支持国阵啦,哪还有民联的分?

槟州首长林冠英说槟州地狭人稠,难向霹州看齐,这点倒可令人接受,毕竟人民是明白事理的。然而土地辽阔的雪州不发永久(或99年)地契则说不过去,下次轮到国阵打永久地契牌时,民联悔之晚矣,尤其拥高级行政议员,又拥土地管理权的行动党,恐不免首当其。

作者: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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