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2日星期二

反贪长征开始了

首相阿都表宣佈的4项反贪改革方案,其中改组反贪污局,使它成为更独立的“反贪污委员会”,最为人所瞩目,多年来针对反贪局的批评或许会稍为平息下来。反贪局过去一再被批评无法有效取缔贪污案件,因为其顶头上司是首相署,予人印象任何行动都是受到行政单位的影响。

提升反贪局为独立操作的反贪委会无疑是受到欢迎的措施;儘管是迟来的佳音,但反贪单位的效率、独立性和公信力得以恢復,是人民期待已久的。

改组后的反贪委员会每年也必须向即將成立的“国会防止贪污委员会”提呈报告,后者有权针对报告的內容,要求进一步的澄清和解释。这一点符合了一些人的要求,即反贪单位必须向国会负责,以更有效地制衡。

但是,有反贪污观察员指出,反贪污委员会必须受到严密监督,因为它並非真正的“独立”。反贪污局总监阿末赛益和阿都拉就不约而同地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的反贪机构是完全独立的,即使是香港廉政公署也必须向特首负责。

反贪观察员质疑的是,“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作为制衡反贪污委员会的机制是否有效,因为这个咨询委员会的成员是由国家元首在听取首相的劝告下委任的,恐怕政府还是会倾向委任对政府友好,並与政府有关係的人士为委员,这岂不是在原地踏步?

不过,设立独立操作的反贪单位是全世界的趋势,经过多年的爭取下,大马政府终於也搭上了这班列车,儘管在一些人眼中还是不尽完善,但我们期望反贪委员会能符合以下几项准则,最终我国的反贪效率和水平得以提升,反贪单位將受到人们的敬重和信任。

政府必须委任独立及非党派人士进入反贪委员会及咨询委员会,让他们能更加公平地执行任务,以遏制政治的干预和既得利益的纠葛。因此,政府应委任德高望眾的法官、大学教授和非政府组织代表成为委员会成员。

政府公务员及各级官员应该经常接受各种培训,並维繫良好的道德观念。尤其是公务部门架构越来越复杂,贪污情况就会越来越严重,贯输官员这方面的价值观是必须的,同时官员们也应该不断提升自己,以及对法律条规的掌握。

反贪单位必须具备一定高素质的官员和器材以有效打击贪污。首相已经宣佈隨著设立反贪委员会,反贪官员人数也会在5年內增加至5000人。这些官员必须是全方位的菁英人才,而且也必须掌握一定的权力,以有效执行任务。例如香港廉政公署就拥有诸如会计师、核算师、工程师、测量师、諮询科技专才和IT技术专家等一批专业人士,这无疑是廉政公署最大一笔资本。

当然。增加人手及配备肯定需要更多的资金,因此政府在这方面的拨款也必须增加;这方面的拨款是必须的,因为对国家和人民有巨大利益。

此外,反贪工作尤其是检控方面必须得到其他单位的配合,才会更加的有效,政府同时宣佈制定保护证人法令就是其中一例,这將令总检察署的提控工作更加顺畅。

不过,我们绝对不能以为成立了独立的反贪单位,我们就能够达致清廉境地,重要的是全国人民上下都能以贪污腐败为耻,对贪污行为是零妥协的,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廉洁的社会。

作者:张立德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