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们从报章读到,一旦有什么大事发生而引起各方议论之时,常常会有华团表示这样和华团表示那样的新闻出现。比如:“华团表示全力支持马六甲猪农争取权益”或是“华团对有关政党的言论表示不满”或是“华团全力支持xxx为本区国会议员候选人”或是“华团对举剑事件表示愤怒”等等。
“华团”这个名词已经变成是一个充满吊诡的“人物化名词”了。到底谁才是“华团”呢?是一个团体?还是少数几个人?还是有点名气的华人社团工作者?还是会馆的会长?
据我所知,在这次的全国大选前,一些华人社团的负责人,曾发表文告挺某政党的候选人,而引起其团体中会员的不满;有的甚至闹要退会,有的对会长投不信任票,有的发文告不承认会长代表其团体发言。
个人不能代表华团
毕竟理事会在事先没有授权会长发文告挺这个、挺那个;如果会长是以个人名义发表文告,那么会长的立场与理事会是毫无关系的。
像以上这一类的新闻,经过双方通过报章报道之后,难免就引起双方不同阵营或是不同理念者的激烈争执。最近槟城华人大会堂一些团体闹得沸沸扬扬,还有些已采取行动退出槟华堂,这显然就是与全国大选有关。
其实,华团的成员中早已存在各党各派的人士。领导人最好是以关心政治,超越政党的理念来管理,不可凭一已之见轻易发表文告支持这个,支持那个。若是声明以自已的名义发表而不涉及其所代表的团体,那倒是无可厚非,若是要以团体名义发表,即使是会长也必须得到理事会的同意才可。
记得我国在猪瘟、水灾、火灾、塌楼或疫病流行时,不论是县议员、州议员、国会议员、部长等都纷纷发表意见或擅自报告灾情,引起一片混乱。首相署或卫生部不得不下令禁止,进而规定由某特定人士或某特定单位才有权针对有关事件发言。
其实,很多国家在外交部里或在各自的部门里都设有发言人;有了指定的发言人才不致于造成各自表述的混乱局面出现。
未指定华团发言人
我国的华团组织有几千个,谁才是华团的发言人,华社并没有规定;因此,一两位华团领导者的发言是不能代表整体华团的。报章也不应听取了几个人的意见之后就下定论,或是以“我国华团表示”、“华团不认为”、“华团坚决赞同”等的标题误,以免导社会人士,以为所有华团人士都有相同的看法。
尤其对挺政党人物的报道更要小心。南马有某华团之会长在大选前以会之名义发表文告支持某位候选人,结果引起一些理事不满,酝酿要退出理事会。不满的理事认为会长在理事们不知觉之下,把愿意或不愿意表态的理事们都一古脑儿地拉进支持其候选人的圈子里去。这当然是违反了一些不同观点理事的意愿。基于此,如果把少数几个人或几个团体的意见,慨括为“华团”的意见岂不是充满“吊诡”吗?
作者:横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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