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8日星期五

司法改革好的开始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于上周一在沙巴承认,他过去4年专注于国家经济发展,忽略了人民对司法改革的渴求是造成国阵在第十二届大选失去诸多议席的因素之一;他承诺会加速改革步伐。

自从1988年发生司法危机,6名法官被革职之后,我国司法独立性已成为民间公开讨论的课题。

响应改革设委会

这期间发生了法官指责一些法官涉及贪污,大法官与律师把臂同游,法官作出前所未有的高额诽谤赔偿,律师涉及安排法官升迁,法官没写书面判词却获升职,资深法官坐在同一个位子多年看着资历更浅法官纷纷升职,政治干预司法等。

对老百姓而言,司法是他们面对偏差不公时寻求平反的管道,因此司法的独立性是极其重要。

我国奉行三权(司法,立法和行政)独立,而这三权即是整个国家体系,各自维持本身的独立性,产生互相监督和牵制,可避免任何一方面偏差。

阿都拉昨晚在大马律师公会晚宴,对人民渴求的司法领域改革,宣布成立司法委任理事会,发放体恤金予1988年遭革职的6名法官和检讨司法人员的薪金。

我国法律是由首相向最高元首推荐法官人选,这意味着首相在司法人员的委任方面拥有一定的权力,因此我国法律界要求政府设立司法委任理事会,处理委任法官和法官升职等事宜,让司法领域更独立。

首相星期四晚宣布成立司法委任理事会,但是他保留了宪法赋予首相向最高元首推荐法官人选的权力,引起舆论。

应摆脱政治干预

在政府还没有正式宣布司法官员委任理事会的细则之前,过早下定论对各方面都不公平,但是,人民渴望看到的是委任司法官员可以完全摆脱政治的干预。

理事会成员的独立性、能力、公正和背景等都是极其重要,理事会也应该制定一套完整的法官擢升条件,担任法官的条件等。

另一个最重要的是理事会推荐的法官人选予首相时,是仅供首相参考,还是交予首相去转呈予最高元首?大众都希望我国的司法体系受到零政治干预,因此希望新成立的司法官员委任理事会可更独立、更自主、更公平和拥有更大的决定。

革职法官获赔偿

另一项值得关注即是政府将发放体恤金予6名在1988年司法危机时遭到革职的法官,以承认他们对国家的贡献和伸张正义的精神及所承受的痛苦和损失。

政府发体恤金予被喻为“现代包青天”的6名法官并不意味着平反他们在1988年的遭遇;他们6人仍然是被仲裁庭栽决违反条规,这点永远是记录在案。

政府不能够以发体恤金或是道歉就等于为他们平反,因为政府不是可以推翻司法判决的体制,否则,这就与政治干预司法无疑了。

从那里跌倒就由那里爬起来,政府如果具诚意为1988年司法危机遭革职的6名法官平反,设立另一个仲栽庭以覆核1988年仲栽庭的栽决,这个做法不只是对6名法官公平,对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也公平。

至于调整法官薪酬和福利是合理的做法,法官的判决影响弗远,因此高薪养廉的做法是合理。

我国有许多表现优异的律师,每年所赚取的薪酬远远比法官来得更多,这也是造成一些律师推拒被委为司法专员;当然,也有很多律师认为是时候为国家服务,选择领取较低酬劳的法官职位。

相信政府调整法官薪酬和福利,可以吸引更多高素质法律人员加入,为司法界注入新气息。

不管怎样,阿都拉星期四晚宣布的一连串措施无疑是朝司法改革方向迈进一步,虽然如此,但愿这一步能够持续下去,为国家司法改革和司法独立踏出一个康庄大道。

作者:李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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